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出生日期錯了怎麼辦?

法定申請人:
一、本人
二、原申請人
三利害關係人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戶政人員作業錯誤:請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由戶政事務所人員幫 你查明資料後,直接辦理更正。
二、民眾申報錯誤:請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並提憑以下文件之一,向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詳細情形請先電詢戶政事務所)
(一)在臺初次登記戶籍或登記戶籍前之戶籍資料。
(二)政府機關核發並蓋有發證機關印信之原始國民身分證。
(三)各級學校或軍、警學校或各種訓練班、團、隊畢(肄)業證明文件。
(四)公、私立醫院或合格助產士出具之出生證明書。
(五)國防部或陸、海、空軍、聯勤、軍管區(含前警備)總司令部、憲兵司令部所發停、除役、退伍(令)證明書或兵籍資料證明書。
(六)法院確定判決書、裁定書、認證書或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等
(七)其他機關(構)核發之足資證明文件。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7
  • 發布日期: 2013-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