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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原約定歸父親,如欲變更歸母親應如何辦理?

請攜帶下列證件辦理
1.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歸屬協議書
2.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申請人)之身分證、戶口名簿
3.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註:
1.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沒有一定要在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任何一地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受理。
2.如果要委託別人代為申辦,需要附委託書;代辦人自己的身分證也要帶。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7
  • 發布日期: 2013-07-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