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以前民眾申請普通護照,直接委託旅行社辦理即可,為什麼現在申請人本人要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呢?世界主要國家都有實施護照親辦嗎?

(一)是為了保障申請人護照資料不被置換或發生錯誤,而導致個人權益受損。
(二)美、歐盟大多數成員、澳、韓、星、菲、印、馬、泰、越等國,均早已採行護照親辦。我政府為保障國人身分權益免被侵害盜用,並為國人爭取更多先進國家之免簽證待遇以及符合國際趨勢,爰推動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可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7
  • 發布日期: 2013-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