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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業務

1.申辦資格: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2.申辦地點: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3.攜帶項目:(1)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3) E_MAIL信箱
※ 建議可先行填寫憑證IC卡申請,可加速臨櫃申辦之時間。
4.申辦時間:本所受理自然人憑證申請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5.開始使用:【搭配工具】
(1)自然人憑證IC卡。
(2)可讀取自然人憑證IC卡的讀卡機。
(3)可連上網路的電腦設備。(建議作業系統為WIN 10以上)

【使用步驟】
(1)安裝讀卡機驅動程式。(請使用讀卡機廠商提供的光碟片進行安裝)
(2)電腦連線至網路。
(3)選擇欲使用的應用服務。(已開放的電子化政府應用服務,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點選『應用服務』來查詢。)
(4)依照應用服務網頁中之說明,點選申辦項目並輸入網路申辦時所需之相關資訊即可。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MOICA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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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7
  • 發布日期: 2016-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