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辦資格: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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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辦地點: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
3.攜帶項目:(1)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3) E_MAIL信箱 ※ 建議可先行填寫憑證IC卡申請,可加速臨櫃申辦之時間。 |
4.申辦時間:本所受理自然人憑證申請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
5.開始使用:【搭配工具】 (1)自然人憑證IC卡。 (2)可讀取自然人憑證IC卡的讀卡機。 (3)可連上網路的電腦設備。(建議作業系統為WIN 7) 【使用步驟】 |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MOICA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