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有那些?

一、結婚當事人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及結婚書約。
二、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7
  • 發布日期: 2013-07-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