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戶政資訊 > 申辦案件作業期限表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作業時限

申請項目 作業期限
出生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 六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出生地登記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認領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收養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終止收養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結婚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離婚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死亡宣告、死亡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監護登記、輔助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遷出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 三個月又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住變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 三個月又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遷入登記 法定申報期限:三個月又三十日內,逾期依戶籍法科罰罰鍰
申請改姓、改名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但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除外﹞
更正登記 申請期限:三日
請領國民身分證 申請期限:一小時﹝補領或照片有疑義者需 3 至 5 個工作日﹞
請領(閱覽)戶籍謄本、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如為大宗謄本,依約定時間取件
請領英文戶籍謄本 申請期限:五日
請領戶口名簿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各類申請書及附繳證件影印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印鑑登記及證明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門牌編釘 申請期限:三日
門牌證明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自然人憑證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首辦護照人別確認 申請期限:隨到隨辦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7
  • 發布日期: 2013-06-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288